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怪钟 - 第二十三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柯林-蓝姆的叙述
  我投宿的旅馆是破旧的,就在警察局附近。他们卖有一种烧烤食品,而唯一值得一提的也只有这一样菜,还有,当然价钱便宜。
  第二天早上十点,我打电话给加文狄希社,说我需要一位速记打字小姐,速记我的信并重打一份商业合同。我的姓名是道格拉斯-威瑞比,住在卡兰敦旅馆(愈是简陋的旅馆名字愈是耀眼)。雪拉-威伯小姐有空吗?我有个朋友说她很有效率。
  我运气不错。雪拉能够立即过来,但她十二点有约。我说我能让她在十二点钟之前把工作做完,因为我自己也有一个约会。
  “道格拉斯-威瑞比先生听你吩咐。”我说。
  “电话是你打的?”
  “是的”“你不能做这种事。”她看起来很愤慨。
  “为什么不能?我打算向加文狄希社付费的。我将你宝贵且昂贵的时间用在街对面的咖啡店里,而非让你记述令人厌烦的书函,这跟她们有何关系?来吧,让我们找个安宁的环境喝杯清静的咖啡。”
  金凤花咖啡屋凭它那强烈耀眼的黄,真是各副其实的“金凤花”、无论是桌围、椅垫、一杯子和碟子,都是清一色的淡黄。
  我点了两份咖啡和圆饼。
  女侍走后,我们隔着桌子对视。
  “好吗?雪拉”“什么意思——我好吗?”
  她的眼睛下有两片黑圈,看起来紫胜于蓝。
  “你这一阵子吃了不少的苦吧?”
  “是的——不——我不知道。我以为你走了。”
  “是的,但我回来了。”
  “为什么?”
  “你知道为什么。”
  她的眼睛垂视下来。
  “我怕他。”她足足有一分钟没有说话,那是好长的一段时间。”
  “你怕谁?”
  “你的那个朋友——那个探长。他以为……他以为我杀了那个人,也杀死了伊娜……”
  “噢,他就是那种样子,”我向她打气地说,“他办起案子,仿佛每个人都是嫌疑犯一样。”
  “不,柯林。不是那样子的、你想说些话使我打起精神,没有用的。从一开始,他便认定我和命案有瓜葛。”
  “好女孩,并无对你不利的证据啊!只是因为那天你在场,因为有人设计……”
  她打断我的话。
  “他认为是我自己设计的。他认为这一切是一个捏造的故事。他认为伊娜一定知道了什么。他以为伊娜认出是我在电话中假借佩玛-小姐的声音。”
  “那是你的声音吗?”我问。
  “不,当然个是。我没打那电话。我一直是跟你这样说的。”
  “听着,雪拉,”我说,“不论你对别人怎么说,你都要跟我说实话。”

  “那么你是不相信我的话。”
  “不,我相信。那天你也许自己也不知何故打了那通电话。
  也许有人要你这么做,告诉你说这是开玩笑,后来你吓着了,你既然已经说谎,只有继续说下去。是不是这样子?”
  “不,不,不!我到底要对你说多少次?”
  “这个没关系,雪拉,只是有些事你一直没告诉我。我要你信任我。如果哈卡斯特握有一些对你不利的事实,某些他没有对我提起的——”
  她再度打断我的话。
  “你期望他什么都告诉你?”
  “呃,他没有理由不告诉我。我们所干的几乎是相同的行业。”
  就在这时候,女侍端上咖啡和圆饼。咖啡的味道谈得仿佛最近流行的貂皮衣的色泽。
  “我不知道你和警察有何关系。”雪拉一边说,一边慢慢搅动杯里的咖啡。
  “我不是警察,我干的完全是不一样的另一行。我要说的是,如果狄克知道你的事而不告诉我的话,一定有其特殊的理由。那是因为他认为我对你有兴趣。啊,我是对你有兴趣,而且不止于此。我是‘为’你,雪拉,不论你做了什么事。那天你从屋子里冲出来。吓得要死。你真的给吓着了。你不是装的,你那样子绝对无法装出来。”
  “我是吓着了!我真的吓死了。”
  “你是不是只因为发现尸体而吓着了?还是因为别的事?”
  “哪里还会有什么别的?”
  我攒足勇气。
  “你为什么要偷走那只铸有‘Rosemary’字样的钟?”
  “什么意思?我为什么要偷它?”
  “我在问你为什么。”
  “我从未碰过它。”
  “你后来又回到屋里,因为你说把手套给忘了。那天你并未戴手套啊。九月的好天气。我从未见你戴过手套。你那时候回到屋里;偷走了那只钟。不要想瞒我。是你拿的,是不是?”
  她沉默半晌,捣碎了盘子里的圆饼。
  “好吧,”她以几乎耳语的声音悄悄地说;“好吧,是我偷的。我拿起来后立即放在手提袋里,然后再走出去。
  “你为何耍那么做?”
  “因为我的名字——‘Rosemary’——那是我的名字。”
  “你的名字叫‘Rosemary’,不是雪拉?”
  “两者都是。”
  “就只因为这个?因为钟上的字和你的名字一样?”
  她听到我并不相信,但仍然坚持。
  “我跟你说过,我吓着了。”
  我瞪着她。雪拉是“我的”女孩——我要的女孩——教终身梦想的女孩。但我不能欺骗自己。雪拉撒谎。而且恐怕要永远成为一个说谎的人。那是她求生存的方法——口齿伶俐,直接而容易地否认。那是孩子的武器——而她恐怕永远也甩脱不掉。如果我要雪拉,我便得接受她的一切——眼前我下定决心攻击。只有这个方法。

  “那是你的时钟,是不是?”我说,“它是属于你的?”
  她喘了一口气。
  “你怎么知道?”
  “告诉我吧。”
  故事慌慌张张地崩塌了下来。这只钟差不多跟她跟了一辈子。她在六岁之前一直用的是罗丝玛莉这个名字——但她厌憎它,坚持人家叫她雪拉……近来这只钟很是不顺。她把它带着,想拿到打字社附近的一家钟表店去修理,但给弄丢了——
  也许是在公车上,或是中午吃三明治的牛奶铺。
  “这事发生在威尔布朗姆胡同十九号命案之前多久?”
  她想,大概一星期。她并不觉得十分懊恼,因为这只钟实在是老了,走起来并不准。真该买只新的。
  “起先我并没有去注意,”她说,“当我走进客厅里,我并没有注意到。而后我发现了尸体。我浑身瘫痪。我在摸过他后站起身来,愕在那儿,而我的钟在靠近壁炉的一张桌上正面对着我——我的钟——我的手上又是沾着血——然后她走进来了,我吓得忘掉了一切。因为她就要踩到了他。而——
  于是——我便猝然惊叫。夺门而逃——当时我只想到这个。”
  我点点头。
  “后来呢?”
  “我开始想。她说她没有打电话找我,那么会是谁呢?是谁把我骗到那里,并把我的钟摆在那儿?我——我便说我掉了手套——然后把它塞进我的皮包里。我想我——真笨。”
  “你所做的再也没有比这更傻了,”我告诉她说,“在某些方面。雪拉,你实在一点道理也没有。”
  _“但是有人要陷害我。那张明信片。一定是知道我偷走了钟的人寄来的。明信片上——那栋建筑物。如果我父亲是个犯人。
  “你对你父母的了解有多少?”
  “我很小的时候,我父母因为发生意外而丧生。这是我姑妈告诉我的,她一直跟我这样说。但她从来不曾对我说过他们的事(从来没有。有时候,我问过她一两次。两次所说的都不一样。所以我知道,这中间一定有问题。”
  “所以。我想我父亲也许犯过罪——甚而是个杀人犯。或者,犯罪的人是我母亲。如果别人对你谈起你的双亲,徐非有什么特别的理占——有什么特别可怕的事不要你知道,否则不会说你的双亲死了,或者不愿告诉你他们的事。”
  “这一切都只是你个人的猜测而已,也许事情很简单,你只是个私生子而且。”
  “这点我也想过,人们有时候把这种事瞒着孩子,不让他们知道,实在愚蠢之极。其实不如把事实公开,反而要好得多。时代不同了,这种事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然而整个问题是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这件事背后的真相。为何给我取名罗丝玛莉?它并个是家族的名字。它是缅怀或记忆的意思,不是吗?”

  “它可能是个好的意思。”我指明道。
  “是的,可能……但我不觉得如此。总之,自从那天探长问了我一些问题之后,我开始想,为何有人要设计我到那里?
  教我到那里碰上一个死人?或者是那已死的人要我到那里和他相见?难道,他是——我的父亲,他要我为他做什么事?于是,来了一个人将他杀死了。或者,从一开始那个人便处心积虑要陷害我为凶手?噢,我方寸已失,我好害怕。总之,不知何故,事情总是对着我来。把我骗到那儿,一个死人,钟上有我的名字——罗丝玛莉——然而钟本来不在那里。我心里惶恐,所以做出了你所说的笨事。”
  我对着她摇摇头。
  “你读了太多的恐怖侦探小说,或者是说这类作品打字打得太多。”我责备她说,“伊娜?你知道她的心事有什么事吗?
  她每天和你在办公室见面,为何却又跑到你家要和你说话?”
  “我一点也不知道。她不可能以为我和凶手有什么关系。
  不可能的。”
  “会不会她偶尔听到了什么,而产生了误会?”
  “没有的,我告诉你,没有的!”
  我心里怀疑。我禁不往怀疑……甚至就在这一刻,我不相信雪拉是在说实话。
  “你有没有敌人?怀恨的年轻人,嫉妒的女孩子,或是某个心理不太平衡而有可能找你麻烦的人?”
  我自己听着自己的声音都觉得没什么信心。
  “当然没有。”
  事情就是这样。即使现在我对于那只钟也不确然。这故事可真玄。四点十三分,这数字有什么意义呢?明信片上除了这数字,还写着“记住”两个字,为什么呢?除非它们对发信人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我叹了一声,付清帐,起身。
  “不要担心。”我说。(那是英语或者任何其他语言里最愚昧的话。)“柯林-蓝姆私人服务社将尽职到底。你会没事的,我们将会结婚,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我知道,如果就此打住,让那浪漫作为休止符,一定要好多了,然而我实在压抑不下柯林-蓝姆的好奇,于是添加了一句;“那只钟你到底如何处理了,藏在抽屉里?”
  她沉默片刻,然后说;“我把它扔进了隔壁的垃圾箱。”
  我听了不禁讶然。干净俐落!真亏她想得出来。也许,我低估了雪拉。
或许您还会喜欢:
冰与火之歌5
作者:佚名
章节:73 人气:2
摘要:人味在夜空中飘荡。狼灵停在一棵树下,嗅了嗅,灰棕色毛皮上洒满了斑驳阴影。松林的风为他送来人味,里面混合着更淡的狐狸、兔子、海豹、鹿,甚至狼的气味。其实这些东西的气味也是人味:旧皮的臭气,死亡和酸败的气息,且被更浓烈的烟、血和腐物的味道所覆盖。只有人类才会剥取其他动物的毛皮毛发,穿戴起来。狼灵不怕人,就和狼一样。他腹中充满饥饿与仇恨,于是他发出一声低吼,呼唤他的独眼兄弟,呼唤他的狡猾小妹。 [点击阅读]
分歧者
作者:佚名
章节:41 人气:2
摘要:作品导读如果世界按照所有最美的特质划归五派:无私、无畏、诚实、友好和博学,在这样一个世界里,还会不会有杀戮、争端、夺权、暴乱?答案你知道。因为丑恶从未消失,它只是被深深地隐藏起来,妄图在某一天爆发出来,冲毁这世界。 [点击阅读]
动物农场
作者:佚名
章节:35 人气:2
摘要:庄园农场的琼斯先生锁好几间鸡棚准备过夜,只是这一天他喝得烂醉,竟忘记关上那几扇小门了。他东倒西歪地走过院子,手中一盏提灯的光圈也随着摇摇晃晃。走进后门,他把靴子甩掉,又从放在洗碗间的酒桶里给自己倒了这一天的最后一杯啤酒,就爬上床去。这时琼斯太太早已在那儿打呼噜了。琼斯先生寝室里的灯光一灭,农场里个个厩棚就响起一阵骚动和嘈杂的声响。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司汤达中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我出生在罗马一个显贵门第。我三岁时,父亲不幸去世、母亲尚年轻,立意改嫁,托一个无子女叔父照管我的学习。他高兴地、甚至是迫不及待地收留了我,因为他想利用他的监护人身份,决定把他收养的孤儿,培育成一个忠于神甫的信徒。对于狄法洛将军的历史,知道的人太多了,这里就用不着我赘述。将军死后,神甫们看到法国军队威胁着这个宗教之国,便开始放出风,说有人看到基督和圣母木头塑像睁开了眼睛。 [点击阅读]
吸血鬼德古拉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2
摘要:东欧,一四六二年自从她的王子骑马出征后,伊丽莎白王妃每晚都被血腥恐怖的恶梦折磨。每一夜,王妃会尽可能保持清醒;然而等她再也撑不住而合眼睡去后,她很快便会发现自己徘徊在死尸遍野、处处断肢残臂的梦魇中。她又尽力不去看那些伤兵的脸——然而,又一次,她被迫看到其中一人。永远是他那张伤痕累累的囚犯的脸,然后伊丽莎白便在尖叫声中醒来。 [点击阅读]
哑证人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埃米莉-阿伦德尔——小绿房子的女主人。威廉明娜-劳森(明尼)——阿伦德尔小姐的随身女侍。贝拉-比格斯——阿伦德尔小姐的外甥女,塔尼奥斯夫人。雅各布-塔尼奥斯医生——贝拉的丈夫。特里萨-阿伦德尔——阿伦德尔小姐的侄女。查尔斯-阿伦德尔——阿伦德尔小姐的侄子。约翰-莱弗顿-阿伦德尔——阿伦德尔小姐的父亲(已去世)。卡罗琳-皮博迪——阿伦德尔小姐的女友。雷克斯-唐纳森医生——特里萨的未婚夫。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
地狱
作者:佚名
章节:110 人气:2
摘要:致中国的合作者、读者和书迷们:对于今年不能亲至中国一事,我深感遗憾,因此想借这封短信向你们所有人表达我的感激之情,有了你们,才有我所谓的成功。谢谢你们为我的作品中文版所付出的时间与努力,你们的厚爱尤其让我感动。我希望能在不久的将来拜访你们美丽的国家,亲口表达我的谢意。谨致最诚挚的祝愿。 [点击阅读]
堂吉诃德
作者:佚名
章节:134 人气:2
摘要:【一】乍看似乎荒诞不经.实则隐含作者对西班牙现实深刻的理解.作者采用讽刺夸张的艺术手法.把现实与幻想结合起来.表达他对时代的见解.现实主义的描写在中占主导地位.在环境描写方面.与旧骑士小说的装饰性*风景描写截然不同.作者以史诗般的宏伟规模.以农村为主要舞台.出场以平民为主.人数近700多人.在这广阔的社会背景中.绘出一幅幅各具特色*又互相联系的社会画面.作者塑造人物的方法也是虚实结合的. [点击阅读]
大师与玛格丽特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2
摘要:暮春的莫斯科。这一天,太阳已经平西,却还热得出奇。此时,牧首①湖畔出现了两个男人。身材矮小的那个穿一身浅灰色夏季西装,膘肥体壮,光着秃头,手里郑重其事地托着顶相当昂贵的礼帽,脸刮得精光,鼻梁上架着一副大得出奇的角质黑框眼镜。另一个很年轻,宽肩膀,棕黄头发乱蓬蓬的,脑后歪戴一顶方格鸭舌帽,上身着方格布料翻领牛仔衫,下身是条皱巴巴的自西眼裤,脚上穿一双黑色平底鞋。 [点击阅读]
大江健三郎口述自传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2
摘要:铁凝喜爱一个作家的作品,是不能不读他的自传的。每当我读过那些大家的自传后,就如同跟随着他们的人生重新跋涉了一遍,接着很可能再去重读他们的小说或诗。于是一种崭新的享受开始了,在这崭新阅读的途中,总会有新的美景突现,遥远而又亲近,陌生而又熟稔——是因为你了解并理解着他们作品之外的奇异人生所致吧。读许金龙先生最新译作《大江健三郎口述自传》,即是这样的心情。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