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51。。。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Site Manager
苦行记 - 第五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第五章
  新相识——郊狼——狗的经历——抱憾终身的狗——郊狼的亲属们——天涯海角寻找食物
  又过了一个时而宁静,时而喧嚣的夜晚,但早晨慢慢来临了。又一次愉快地醒来,清新的微风,大片平坦的草地,灿烂的阳光,动人的孤寂,四处杳无人迹,也不见一座房屋。大气具有某种神功妙法,把一切都放大了,三英里以外的树木似乎伸手可及。我们脱得只剩内衣,爬到飞奔的马车顶篷上,腿悬在车箱旁边摇荡着,不时地对那些疯狂的骡子吆喝一声,只是为了让它们抿着耳朵蹦得更欢,同时用手把帽子扣紧,以免头发被吹走。我们举目眺望,穷尽视野,扫视四周那无边无际的地毯,搜索着新奇的事物。时至今日,每当想起那种生活,想想在横越大陆旅程中那些美妙的早晨,那种欢快舒畅,自由自在和无拘无束的感觉,血液便在脉管里跳荡沸腾,我禁不住一阵又一阵地激动不已!
  早饭后过了一小时,我们见到了第一个草原犬鼠群落,第一只羚羊,第一只狼。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后者是名正言顺的“郊狼”。如果千真万确是它的话,那这种草原深处的畜牲既不好看也不可敬。由于后来我同这东西打过多次交道,可以很有把握地介绍一下。郊狼是一副身架细长,惹人讨厌而又可怜巴巴的骷髅,披着灰色的狼皮,那条勉强还看得过去的毛松松的尾巴,却永远带着丧家之犬的倒霉相,向下垂着,眼睛又狡猾又邪恶,脸又尖又长,嘴唇向上翘起,露出牙齿,总是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郊狼是饥饿的、活的、有生命的代名词。它永远吃不饱,永远可怜巴巴、不幸而孤独。最下贱的动物也不理睬它,甚至跳蚤也会抛弃它而宁愿去叮儿童三轮车。它是那么精神不振,胆小怯懦,尽管它那暴出的牙齿装出一副吓人的样子,脸上的其余部分却同时在表示道歉。它多么难看!——瘦骨嶙峋,肋骨毕现,皮毛粗糙,形象可鄙。它一看见人就咧开嘴唇,现出一排牙齿,一下子跳开,微微低下头,穿过山艾树丛,轻身一跃,啪地一窜老远,一次又一次地扭过头来看你,一直跑到手枪打不到的地方,然后停下来,慎重地打量你一番。它会跑五十码,停下来,再跑五十码,又停下来,最后,它那流线型的灰色身躯和灰色的山艾树丛融合在一起,不见了。你无意伤害它,它就会这样。要是你有那种意图,行动就会灵活得多,它立即发动四条腿,就象通上了电似的,在它和你的武器之间便丢下一大段距离。你举起武器时,觉得要有一支短程步枪就够了,瞄准时,你觉得需要一门加农炮,到你开火时,你会十分清楚地意识到,这时什么武器也无济于事,除非是一条特长而蜿蜒的闪电才能打到它那个地方。如果你放出敏捷的猎狗去追,尤其是一条自我感觉良好,生来就受到训练,对速度有清晰概念的猎狗,那时,你就可以大饱一下眼福了。郊狼会用轻捷的快步斯文地跑开,欺骗猎狗上当。它边跑边扭过头来温和地一笑,给那狗儿鼓起饱满的勇气和十足的野心,使它头放得更低,脖子伸得更长,气喘得更急,尾巴绷得更直,更加暴躁地移动它那发狂的腿,卷起的尘烟愈来愈宽,愈来愈高,愈来愈浓,在那平坦的草原上划出一条长长的航迹!在追击中,猎狗一直紧跟在郊狼之后,距离只不过短短的二十英尺,猎狗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为什么不能靠得更近一点,它开始冒火了。郊狼跑起来是那么轻松自如,象是在滑行一般,既不喘气,又不流汗,还不停地微笑,这使它越看越恼火;原来那沉着、轻松自如的大步完全是个卑鄙的骗局,猎狗发现自己被一个素不相识的家伙这样无耻地戏弄,更是火上加油;然后,它注意到自己已累得不行了,郊狼还得放慢脚步才能和它保持那个距离———于是,这个城市狗儿真的发疯了,它开始玩命、叹气、咒骂、爪子把沙刨得更高,竭尽吃奶的气力不顾一切地去追赶郊狼。这一“冲刺”使它离那滑行的仇敌只有六英尺了,而离它的朋友们已经两英里远。这时一个新的不切实际的希望使它喜形于色,郊狼又扭过头来对它和蔼地一笑,似乎是在说:“好了,我们不得不分手了,小兄弟——正事归正事。成于这么鬼混可不行。”——接着就是一次猛冲,一阵长长的破裂声划过空中,再看那只猎狗已经是孑然一身,被孤独地留在这广阔的荒野之中了。
  猎狗昏头转向了,停下来,向周围瞧了瞧,爬上最近的山丘,若有所思地摇了摇头,一声不吭地转身回到它的队伍中去,在最后一辆马车下面捡个最低下的位置卧下来,显得说不出的下贱和羞惭,尾巴下半旗一周。以后一年里,每当听到追捕郊狼的喊叫声,那条狗只不过朝那个方向望一望,一动也不会动,显然它在告诫自己,甭想吃那馅饼。
  郊狼主要生活在最荒凉的沙漠上,晰蝎、大耳野兔和秃鹰为伍,过着一种无规律的,朝不保夕的,自食其力的生活。它的食物主要靠移民队里掉队而死的牛、骡、马的尸体,落地腐败的水果,还有那些富足的、有好东西享用而不致于吃那该死的军用熏肉的白人有时留下来的残羹剩饭。世界上的任何东西,凡是郊狼的嫡亲——经常在沙漠上生活的印第安部族——要吃的东西,它都能吃,而印第安人又什么都吃得下去,只要咬得动。这真奇怪,印弟安人是历史上仅有的吃得下硝化甘油的动物,如果吃了不死,就还要吃。
  落矶山脉那边的郊狼日子特别不好过,因为它的本家印第安人和它一样善于第一个闻到微风送来的诱人的气味,并且循着气味抢先找到那发出味道的死牛烂马。这时,它只好无可奈何地蹲在一旁,远远望着印长安人把可以吃得的每一部分都带走。然后,它和那些等候着的秃鲨才去剔骨架,啃骨头。有人认为,郊狼、令人恶心的秃鹫和沙漠上的印第安人互相十分信赖地,单密无间地居住在地球上那些荒凉的地区,它们仇视一切别的动物,渴望参加它们的葬礼,这就证明它们具有血缘关系。郊狼不在乎跑一百英里去吃早饭,跑一百五十英里去用晚餐,因为它明白,它要三四天才能弄到一顿饭吃。它可以四处游荡,观赏风景,也可以躺着,无所事事,给父母增加负担。
  不久,我们就熟悉了郊狼那尖厉可怕的叫声,它常在夜间走过黑沉沉的平原,打断我们在邮袋上的睡梦;想起它那副可怜相和它的艰难的命运,我们衷心希望它一天的辛劳能够得到恰当的报酬,第二天能找到吃不完的美味。
或许您还会喜欢:
男人这东西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对于性,少男们由于难以抑制自己而感到不安;与此同时,他们又抱有尝试性爱的愿望。因此,他们的实情是:置身于这两种互相矛盾的情感的夹缝中苦苦思索,闷闷不乐。无论男性还是女性,成长为响当当的人是极其不易的。在此,我们所说的“响当当的人”指的是无论在肉体还是在精神方面都健康且成熟的男人和女人。在成人之前,人,无一例外要逾越形形色色的障碍、壁垒。 [点击阅读]
秘密花园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玛丽·伦诺克斯被送到米瑟斯韦特庄园她舅舅那里,每个人都说没见过这么别扭的小孩。确实是这样。她的脸蛋瘦削,身材单薄,头发细薄,一脸不高兴。她的头发是黄色的,脸色也是黄的,因为她在印度出生,不是生这病就是得那病。她父亲在英国政府有个职务,他自己也总是生病。她母亲是个大美人,只关心宴会,想着和社交人物一起寻欢作乐。 [点击阅读]
罗杰疑案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弗拉尔斯太太于16日晚(星期四)离世而去。17日(星期五)早晨八点就有人来请我去。我也帮不了什么忙,因为她已死了好几个小时了。九点过几分我就回到了家。我取出钥匙打开了前门,故意在大厅里磨蹭了一会,不慌不忙地把帽子和风衣挂好,这些都是我用来抵御初秋晨寒的东西。说老实话,我当时的心情非常沮丧忧愁。我并不想装模作样地认为,我能够预料今后几周将要发生的事。 [点击阅读]
荡魂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由霸空港起飞的定期航班,于午后四时抵达东京羽田机场,羽田机场一片嘈杂,寺田绫子找到了机场大厅的公用电话亭。绫子身上带着拍摄完毕的胶卷,这种胶卷为深海摄影专用的胶卷,目前,只能在东洋冲印所冲印,绫子要找的冲洗师正巧不在,她只得提上行李朝单轨电车站走去。赶回调布市的私宅已是夜间了,这是一栋小巧别致的商品住宅。绫子走进房间后,立即打开所有的窗户,房间已紧闭了十来天,里面残留着夏天的湿气。 [点击阅读]
莫普拉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1846年①,当我在诺昂写《莫普拉》这部小说时,我记得,我刚刚为夫妇分居进行了辩护。在此之前,我曾同婚姻的弊端作过斗争,由于没有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也许让人以为我低估了婚姻的本质;然而在我看来,婚姻的道德原则恰恰是美好不过的——①原文如此,应为1836年。事实上,《莫普拉》这部小说由乔治-桑于1835年夏至1837年春写成,1837年4月至6月发表在《两世界杂志》上,同年出版单行本。 [点击阅读]
血字的研究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2
摘要: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 [点击阅读]
贵宾室的怪客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当浅见光彦决定乘坐“飞鸟”号豪华游轮去作环球航海旅游时,最吃惊的莫过于他自己了。“飞鸟”号是日本最大的豪华游轮,即使只住最便宜的“普通间”,作一次环球旅行所需的费用也大约要花上三百万日元。这是个几乎可以让浅见昏厥的数字。他一直认为这是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另一个世界的话题,所以,当乘坐“飞鸟”号真真切切地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浅见的感受就好像是在做一个不祥的梦。 [点击阅读]
雪国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2
摘要:【一】你好,川端康成自杀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没有牵挂的人了,为了美的事业,他穷尽了一生的心血,直到七十三岁高龄,还每周三次伏案写作。但他身体不好,创作与《雪国》齐名的《古都》后,住进了医院内科,多年持续不断用安眠药,从写作《古都》之前,就到了滥用的地步。 [点击阅读]
零的焦点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秋天,经人做媒,板根祯子和鹈原宪一订了婚。祯子二十六岁,鹈原三十六岁。年龄倒很相配,但社会上看来,结婚似乎晚了点。“三十六岁还打光棍,不知过去有过什么事?”提亲时,祯子的母亲最为介意。也许有过什么事,三十六岁还没有碰过女人,似乎说不过去。但媒人说绝对没有。好像是在撒谎。作为一男人,也太懦弱了。工作已经多年,置身于男人世界里的份子是这样想的。事实上,和女人完全没交往的男人,会叫人瞧不起。 [点击阅读]
霍桑短篇作品选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01牧师的黑面纱①①新英格兰缅因州约克县有位约瑟夫·穆迪牧师,约摸八十年前去世。他与这里所讲的胡珀牧师有相同的怪癖,引人注目。不过,他的面纱含义不同。年轻时,他因失手杀死一位好友,于是从那天直到死,都戴着面纱,不让人看到他面孔。——作者注一个寓言米尔福礼拜堂的门廊上,司事正忙着扯开钟绳。 [点击阅读]
饥饿游戏1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我睡醒的时候,床的另外半边冷冰冰的。我伸出手想试探一下波丽姆留在被子里的余温,结果只摸到了粗糙的帆布被单,她准是又做了噩梦,爬到妈妈被窝里去了。嗯,准没错。今天是收获节。我用胳膊支起身子,屋子里挺亮,正好看得见他们。小妹妹波丽姆侧身躺着,偎在妈妈怀里,她们的脸紧挨在一块儿。睡着的时候,妈妈看上去要年轻些,脸上尽管还是一样疲倦,可已经不那么憔悴了。 [点击阅读]
高尔夫球场的疑云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我知道有这么一则已为人所共知的铁事,它的大意是:一位年轻作家决心要把他的故事的开头写得独具一格、有声有色,想借此引起那些读腻了声色犬马之类文章的编辑们的注意,便写下了如下的句子:“‘该死!’公爵夫人说道。”真怪,我这故事的开头倒也是同一个形式.只不过说这句话的女士不是一位公爵夫人罢了。那是六月初的一天,我在巴黎刚办完了一些事务,正乘着早车回伦敦去。 [点击阅读]
Copyright© 2006-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