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51。。。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Site Manager
苦行记 - 第五十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第五十章
  内德·布莱克利船长——比尔·诺克斯得到了他想知道的结果——杀害了布莱克利的大副——一支会走路的武器——布莱克利捉住了诺克斯——先吊死,后审判——布莱克利作了牧师——绞刑之前先念《创世纪》第一章———绞死诺克斯——布莱克利的懊悔
  这些凶杀和审讯的统计数字使我回想起二十年前的一起极不寻常的审判与行刑;这一小段历史是每个老加利福尼亚人都很熟悉的,地球上凡是喜爱朴实、坦率、不掺废话的人们都值得听一听。我本来要为这偏离主题的话道歉的,不过我就要讲的这个故事本身便足以向诸位表示歉意了。既然我总是不断东拉西扯,也许干脆不道歉还免得使人厌烦。
  内德·布莱克利船长——这个姓名同别的什么虚构的名字差不多(因为他已风烛残年,并不想出名)——驾船从旧金山港出海远航已有很多年了。他是个身强力壮、古道热肠、目光敏锐的老水手,当海员已差不多五十年了——从少年时代起就在海上漂泊。他是个粗鲁忠厚的人,很勇敢,同时也很精明而又讲究实际。他痛恨那些无聊的因袭惯例,用他的话来说叫做“混账事”。他以一个水手的全部精力去对法律的荒唐可笑施加报复,并且坚定地相信,法律与律师的最初与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战胜正义。
  他驾驶着一艘鸟粪船开往钦查群岛。他的船员们都是好样的,但他最宠爱那个黑人大副,多年来对他十分钦佩,评价极高。内德船长是第一次到钦查群岛去,但他的名声早已传去了——说他是个受了欺骗就会不顾一切打架的人,一个决不忍受废话的人。这名声是他辛辛苦苦挣来的。到了钦查群岛,他发现人们谈论的主要话题都是围绕着一个恶棍的所作所为。他是某商船的大副,叫比尔·诺克斯,在这一方横行霸道。晚上九点,星光灿烂,内德船长一个人在甲板上漫步。一个人影从船舷上爬上来,向他走过去。内德问:
  “谁在那里”
  “我是比尔·诺克斯,此地的第一豪杰。”
  “你爬上船来要干什么?”
  “我听人说过内德船长,我们俩人总有个强弱——我要在上岸之前分个高低。”
  “那么你找对庙门了,我就是你要找的那个人。我看你是不请自到。”
  他抓住诺克斯,紧紧地压在桅杆上,把他的脸打了个稀烂,然后扔进海里去。
  诺克斯不服气。第二天晚上他又来了,结果脸上又挨了一顿狠揍,象昨天晚上一样,栽到海里。这下他满意了。

  一星期后的一个中午,诺克斯正和一群水手在岸上狂喝滥饮,内德船长的黑人大副走了过来,诺克斯上前百般寻衅滋事。那黑人没有上当,想走开了事。诺克斯向他追去,黑人拔腿就跑,诺克斯用左轮枪向他开了一枪,把他打死了。有六七个船长亲眼看到了这件事的全部经过。诺克斯和另外两个恶棍回到他那条船的后舱,扬言闯到那里者,死路一条。没有人想到要捉拿凶手,连这个念头都没有,的确也很少有人想到要这么个机构。这里没有法律,没有警官,也没有政府。群岛属于秘鲁,但秘鲁离这里很远,它在这里没有官方代表,别国也没有。
  但是,内德船长并不为这些事操心,有没有这种机构与他无关。他怒火中烧,不顾一切地要伸张正义。晚上九点,他把双筒猎枪装满子弹,取出一副手拷,弄了盏桅灯,叫起舵手来到岸上。他说:
  “你看见码头边那只船了吗?”
  “哎,哎,先生。”
  “那是维纳斯号。”
  “哎,哎,先生”
  “你——你认得我吗?”
  “哎,哎,先生。”
  “那么,很好。把灯拿着,举到和你下巴一样高。我跟在你后面,把枪驾在你肩膀上,就这样往前走。把灯拿好,这样我才看得清楚你前头的东西。我要一直走到诺克斯那里去——捉住他——把那些家伙关起来。你要是怕死——嗯,你可认得我。”
  “哎,哎,先生。”
  他俩就这样排着走,无声无息地爬上船,来到诺克斯的舱房,舵手推开门,灯光正照着坐在地板上那两三个恶棍。内德船长叫道:
  “我是内德·布莱克利。你们都在我枪口下。没有命令不得乱动——所有的人在内。你们两位跪到屋角去;脸朝墙——嗯。比尔·诺克斯,把这手拷戴上,现在走过来。舵手,把他俩捆起来。对了。别动,先生。舵手,把钥匙放在门外。现在,伙计们,我要把你们两位锁起来,要是你们想要冲出这扇门——你们是听说过我的。比尔·诺克斯,走前头,起步走。一切都弄好了。舵手,锁门!”
  诺克斯在布莱克利的船上度过了那个夜晚,作为囚犯受到严密的看管。第二天一大早,内德船长拜访了码头上所有的船长,以海上的传统礼节请他们九点钟到他船上去观者把诺克斯在帆街上吊死。
  “什么!这人还没有受审。”
  “当然没有。不过,难道他不是杀害那个黑人的凶手吗?”
  “他是凶手;不过难道你是想不经过审判就绞死他吗?”
  “审判个鸟!既然是他杀害了那个黑人,我干吗还要对他进行审判?”

  “哦,内德船长,这千万使不得。你想想这事传出去象什么话。”
  “传出去个屁!他莫非没有杀害那个黑人!”
  “当然,当然,内德船长——没有人否认这点——不过——”
  “那我就要把他吊死,就是这么回事。我找过的每个人都跟你们一个口气。每个人都承认他杀害了那个黑人,每个人都知道他杀了那个黑人,然而你们这些笨蛋都想要他受审。我真搞不明白这种愚蠢透顶的事。受审!听着,要是结果令人满意的话,我并不反对审判他,我还会到场帮帮忙呢。不过下午再说吧—一把这事拖到下午干吧,眼下我还要忙一阵子,要把他埋了后我才——”
  “什么,你是啥意思?你无论如何也要把他吊死——过后才审判他吗”
  “我不是说过我要把他吊死吗?我从来没有见过象你们这样的人。那有什么两样?你们来求情,我答应了,你们又不满意。以前和以后还不是一码事——你们知道该怎么进行。他杀害了那个黑人。嗯,我得走了。要是你那位大副想看看绞刑,把他带来吧。我还喜欢他。”
  大家一片哗然。船长们一齐上来恳求内德船长别干这种冒失事。他们保证要选品质最好的船长来组成法庭,组成陪审团;行事的方式都要适应眼下这件案子的严重性质;毫不偏袒地听取申诉,对被告作出公正的判决。他们还说,要是他坚持把他吊死在他船上,那就是谋杀,是要被美国法庭判罪的。他们苦苦哀求。内德船长说道:
  “先生们,我并不固执,也不是不讲道理。我总是想做得尽可能正确。要花多少时间?”
  “大概就一会儿功夫罢了。”
  “你们一搞完,我就可以把他带到岸上吊死吗?”
  “如果他被判定有罪的话,就没有必要耽搁,立即把他绞死。”
  “如果他被判定有罪。海王爷,难道他无罪吗?这糟蹋我的时间。你们全都明白他是有罪的呀!”
  最后,他们保证决不做见不得人的事,他才满意了,说道:
  “那好吧。你们接着来审判他,我得去修理一下他的良心,准备打发他上路——多半他很需要呢,我不想不让他出风头就这样把他打发掉。”
  这又是个障碍。他们终于说服了他,有必要让被告出庭。然后,他们讲要派个人去提他。
  “用不着,先生,我倒愿亲自去提他——他逃不出我的手心。还有,我总得到船上去拿根绳子。”
  照一定的程式组成了法庭,选出了陪审团,内德船长很快就进来了,他一手抓住那囚犯,另一只手拿着一本圣经,一根绳子。他坐在那俘虏身边,叫法庭“起锚升帆”。然后,他紧紧地盯住陪审员们,审视着诺克斯的朋友——那两个恶棍,走过去秘密地对他们说:

  “你们也到这儿凑热闹来了,你们放明白些。规规矩矩地投票,听见了吗——要不,审判完了以后,这杆双筒枪还要提问题,你们的尸首就要用两个篮子抬回家去。”
  这警告不是没有效果。陪审团一致通过——判决,“有罪。”
  内德船长一下子跳起来喊道;
  “来吧——老伙计,你到底成了我的下饭菜了。先生们,你们做了件了不起的事。我请你们大家都去看着我干干脆脆地了结这事,跟我到峡谷里去,离这儿只有一英里。”
  法庭告诉他,已经选了一个刽子手来执行绞刑,并且——
  内德船长的耐性已经到了尽头。他怒火冲天。刽子手这件事只好算了。
  大家都来到了峡谷的时候,内德船长爬上一棵树,弄好了绳扣,然后溜下树来,把绞索套在那人脖子上。他打开圣经,将草帽放在一边,胡乱翻到一章,低沉而又庄重严肃地读了一遍,然后开口道:
  “伙计,你就要到天上去结帐了,罪行坦白得越是彻底,越对你有好处。坦白吧,汉子,带一根经得起检查的木头去。你杀害了那个黑人吗?”
  没有回答。长久的沉默。船长又读了一章。不时停下来以加强效果。接着,他以真诚,规劝的口吻对他讲了一阵。最后又是那个问题:
  “你杀害了那个黑人吗?”
  没有回答——只有恶狠狠的眼光。这时,船长深情地念了《创世纪》的第一和第二两章——顿了一下,虔诚地合上书,以显然很满意的口吻说道:
  “嗯,一共四章了。很少有人象我们这样为你费心。”
  后来,他跳向那罪犯,拉起了绳子,站在一旁,看着手表等了半小时,就把那具尸体放下来交给了法庭。过了一会,他站在一旁看着那一动不动的尸体沉思的时候,脸是露出怀疑的神情;显然他的内心在斗争着——是一种悔恨——他叹了口气说:
  “嗯,也许我应该把他烧死。不过我是想用最好的办法。”
  这事传到加利福尼亚(这是在“早期”),引起了许多议论,但内德船长的声誉丝毫没有降低,还的确提高了。
  当时,加利福尼亚有不少人以一种朴素原始的风尚与司法审判“作对”,因此,当别的地方也尊崇这种风尚时,他们当然会大加赞赏。
或许您还会喜欢:
董贝父子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我敢于大胆地相信,正确地观察人们的性格是一种罕见的才能(或习惯)。根据我的经验,我甚至发现,即使是正确地观察人们的面孔也决不是人们普遍都具有的才能(或习惯)。人们在判断中,两个极为寻常发生的错误就是把羞怯与自大混同——这确实是个很寻常的错误——,以及不了解固执的性格是在与它自身永远不断的斗争中存在的;这两种错误我想都是由于缺乏前一种才能(或习惯)所产生的。 [点击阅读]
安迪密恩
作者:佚名
章节:60 人气:2
摘要:01你不应读此。如果你读这本书,只是想知道和弥赛亚[1](我们的弥赛亚)做爱是什么感觉,那你就不该继续读下去,因为你只是个窥婬狂而已。如果你读这本书,只因你是诗人那部《诗篇》的忠实爱好者,对海伯利安朝圣者的余生之事十分着迷且好奇,那你将会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他们大多数人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生活并死去,那是在我出生前三个世纪的事情了。 [点击阅读]
模仿犯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2
摘要:1996年9月12日。直到事情过去很久以后,塚田真一还能从头到尾想起自己那天早上的每一个活动。那时在想些什么,起床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在散步常走的小道上看到了什么,和谁擦肩而过,公园的花坛开着什么样的花等等这样的细节仍然历历在目。把所有事情的细节都深深地印在脑子里,这种习惯是他在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养成的。每天经历的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就像拍照片一样详细地留存在记忆中。 [点击阅读]
海边的卡夫卡
作者:佚名
章节:51 人气:2
摘要:这部作品于二零零一年春动笔,二零零二年秋在日本刊行。《海边的卡夫卡》这部长篇小说的基本构思浮现出来的时候,我脑袋里的念头最先是写一个以十五岁少年为主人公的故事。至于故事如何发展则完全心中无数(我总是在不预想故事发展的情况下动笔写小说),总之就是要把一个少年设定为主人公。这是之于我这部小说的最根本性的主题。 [点击阅读]
源氏物语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源氏物语》是日本的一部古典名著,对于日本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誉为日本文学的高峰。《源氏物语》是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所以在世界文学史上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日本是个充满矛盾的国家,在歧视女性*的传统大行其道的同时,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源氏物语》偏又出自一位女性*之手,《源氏物语》全书,仅百万字,涉及三代历时七十余年,书中人物有四百多位。 [点击阅读]
琥珀望远镜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猛兽们从深邃的山谷走来看着熟睡中的少女——威廉?布莱克紧挨着雪线有一个杜鹃花遮蔽的山谷,山谷里哗啦啦地流淌着一条乳白色的雪水融化而成的小溪,鸽子和红雀在巨大的松树间飞翔,在岩石和其下簇拥着的又直又硬的树叶间半遮半掩着一个洞。 [点击阅读]
群山回唱
作者:佚名
章节:80 人气:2
摘要:谨以此书献给哈里斯和法拉,他们是我双眼的努雷①;也献给我父亲,他或会为此骄傲为了伊莱恩走出对与错的观念,有一片田野,我将与你在那儿相会。——鲁米,十三世纪1952年秋那好吧。你们想听故事,我就给你们讲个故事。但是就这一个。你俩谁都别让我多讲。很晚了,咱们明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和我,帕丽。今天夜里你需要好好睡上一觉。你也是,阿卜杜拉。儿子,我和你妹妹出门的时候,就指望你了。你母亲也要指望你。 [点击阅读]
西线无战事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西线无战事[德国]雷马克著王国伟译作者埃里奇·马里亚·雷马克(ErichMaraRemarque,1898-1970),出生于德国威斯特伐利亚的奥斯纳布吕克。祖先是法国人,一七八九年法兰西大革命时迁移到了莱茵兰,家境清贫。他一家人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 [点击阅读]
迷恋
作者:佚名
章节:104 人气:2
摘要:“喂??…喂????”…嘟嘟…嘟嘟嘟…二零零三年,成南。…又来了…又来了,该死的骚扰电话,今天是十八岁的我的第十七个生日…是我喝海带汤的日子没错了,偏偏接到这狗屎味儿的无声电话…^=_=已经一个星期了,“喂…嘟,喂…嘟”(?誄每次都是一样)那边也不说话,就是偷听我的声音然后就断了…今天早晨我居然在生日餐桌上又被涮了一次…^-_-凭我出神入化的第六感, [点击阅读]
龙纹身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这事每年都会发生,几乎成了惯例,而今天是他八十二岁生日。当花照例送达时,他拆开包皮装纸,拿起话筒打电话给退休后便搬到达拉纳省锡利扬湖的侦查警司莫瑞尔。他们不只同年,还是同日生,在这种情况下可说是一种讽刺。这位老警官正端着咖啡,坐等电话。“东西到了。”“今年是什么花?”“不知道是哪一种,我得去问人。是白色的。”“没有信吧,我猜。”“只有花。框也和去年一样,自己做的。”“邮戳呢?”“斯德哥尔摩。 [点击阅读]
双城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点击阅读]
基督山伯爵
作者:佚名
章节:130 人气:2
摘要:大仲马(1802-1870),法国十九世纪积极浪漫主义作家,杰出的通俗小说家。其祖父是侯爵德·拉·巴那特里,与黑奴结合生下其父,名亚历山大,受洗时用母姓仲马。大仲马三岁时父亲病故,二十岁只身闯荡巴黎,曾当过公爵的书记员、国民自卫军指挥官。拿破仑三世发动政变,他因为拥护共和而流亡。大仲马终生信守共和政见,一贯反对君主专政,憎恨复辟王朝,不满七月王朝,反对第二帝国。 [点击阅读]
Copyright© 2006-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