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麦田里的守望者 - 《麦田的守望者》在线阅读【第10节】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时间还挺早。我记不清楚已经几点钟了,不过还不算太晚。我最讨厌做的一件事就是我还不觉得困的时候上床睡觉。因此我打开手提箱,取出一件干净衬衫,随后走进浴室,擦洗一下,换了衬衫。
  我想做的,是下楼去看看“紫丁香厅”里到底他妈的在干什么。他们这个旅馆里有个夜总会,叫作紫丁香厅。
  我在换衬衫的时候,差点儿给我小妹妹菲芘挂了个电话。我倒是真想跟她在电话上谈谈。跟一个真正懂事的人。可我不能冒险打电话给她,因为她还只是个小孩子,这会儿准不会不上床,更不用说不会在电话旁边接电话了。我曾想到万一是我父母来接电话,是不是马上就把电话接了,可这也不是办法。他们会知道是我。我母亲总知道是我。她末卜先知。可我倒是真想找老菲芘聊聊天。
  你真应该见见她。你这一辈子再也不会见过那么漂亮、那么聪明的小孩子。她真是聪明。我是说从上学到现在,门门功课都是优。说实在的,我是家中唯一的笨蛋。我哥哥DB,是个作家什么的,我弟弟艾里,就是我前面跟你谈到过的已经死去的那个,简直是个鬼精灵。惟有我是个真正的笨蛋。
  可你真应该见见老菲芘。她也是那种红头发,跟艾里的有点儿相象,在夏天剪得很短。夏天,她总把头发一古脑儿扎在耳朵后面。她的耳朵也挺小挺漂亮。冬天,她的头发蓄得挺长,有时我母亲给她梳成辫子,有时不梳。可那头发的确漂亮得很。她还只十岁。她个儿很瘦,象我一样,可是瘦得很漂亮。室内溜冰的那种瘦。有一次我从窗口望着她穿过五马路向公园走去,她的确是那模样儿,室内溜冰的那种瘦。你见了准会喜欢她。我是说你不管跟老菲芘讲些什么话,她总知道你他妈的讲的什么。
  我是说你简直哪儿都可以带她去。你要是带她去看一个蹩脚电影,比方说,她就会知道这电影蹩脚。
  你要是带她去看一个好电影,她也会知道这电影好。DB跟我曾带她去看法国电影《面包师的妻子》,由莱绍主演。这电影简直要了她的命。可她最爱看的是《三十九步》,罗伯特.唐纳主演。她把那电影都背熟了,因为我带她去看了约莫十次。
  当老唐纳到了苏格兰农场的时候,比方说,当他逃避警察的时候,菲芘就会在电影院大声说——就在影片里那个苏格兰人开口说话的时候——“你吃不吃青鱼?”她背得出所有的对话。影片里的那位教授,其实是个德国间谍,还没伸出那个小指头给罗伯特.唐纳看,指头的中间关节还缺了一块,老菲芘已比他先伸手了 ——她在黑暗中把她的小指头伸了过来,一直伸到我眼面前。她真是不错。你见了准会喜欢她。唯一的缺点是,她有时候有点儿过于亲热。她感情非常容易冲动,就她那个年纪的孩子来说。她的确是。她干的另一件事是一天到晚写书。只是这些书没有一本是写完的。写的全都是关于一个叫作海泽尔.威塞菲尔的孩子——只是老菲芘这把名字写成了“海士尔”。老海士尔.威塞菲尔是个女侦探。她本来应该是个孤儿,可她的老子却经常出现。她的老子总是个“高个子的漂亮绅士,年纪在二十上下”。简直笑死了我。这个老菲芘。
  我可以对天发督,你见了她准会喜欢。她还是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很聪明。她还是个很小的孩子的时候,我跟艾里常常带她上公园去,尤其在星期天。
  在星期天,艾里总爱带着他的那只帆船上公园玩,我们总是带着老菲芘一块儿去。她戴着白手套,走在我们中间,就象个贵夫人似的。遇到艾里跟我谈论起什么事情来,老菲芘总是在一旁听着。有时候你会忘掉有她在身边,因为她还是个那么小的孩子,可她总会提醒你。她会不住地打断你。她会推我成者艾里一下,说道: “谁?谁说的?是鲍比还是那位小姐?”我们就告诉她是谁说的,她就会“哦”一声,依旧听下去。她也简直要了艾里的命;我是说他也喜欢她。她现在十岁了,不再是那么个小孩子了,可她依旧惹每个人喜爱——每个有头脑的人,嗯。
  嗯,象她这样的人,你没事总想跟她在电话上聊聊。可我很怕我父母来接电话,那样他们就会发现我在纽约,已给潘西开除了出来,等等一切。所以我光是穿上衬衫,收拾好一切,然后乘电梯下去到休息室里看看。

  除了少数几个王八样的男子,几个婊子样的女人,休息室里简直没什么人,可你听得见乐队在紫丁香厅奏乐,所以我就定了进去。里面并不十分拥挤,可他们依旧给我找了个极不好的桌位——在尽后面。其实我早应该拿出一块钱来举到侍者头儿的鼻子底下的。在纽约,嘿,钱真能通神——我不开玩笑。
  乐队是糟得要命的布迪.辛格乐队。全是管乐,可不是那种高雅的管乐,而是粗俗的管乐。此外,厅里极少象我这样年纪的人。事实上,没一个象我这样年纪的人。他们大多数都是上了年纪的、装腔作势的家伙约了他们的女朋友在一起。除了我隔壁桌上的几个。在我隔壁桌上坐着三个年约三十的姑娘。三个全都难看得要命,三个全都戴着那么一种帽子,你一看就知道她们不是真正住在纽约的,可是其中有一个金头发的,看上去还可以。她象是那种爱卖俏的女人,那个金头发的,所以我就开始服她做起媚眼来,可就在这时,那个侍者过来了,问我喝些什么。我要了杯威士忌和苏打水,叫他不要掺和在一起——我说得快的要命,因为你只要稍一结巴,他们就会怀疑你不到二十一岁,不肯卖给你含有酒精的饮料。可是尽管这样,他还是给了我麻烦。“对不起,先生,”他说,“您有什么证明您年龄的证件吗?您的司机执照,比方说?”
  我冷冷地瞅了他一眼,好象他给了我极大的侮辱似的,随后问他说:“我的样子象不到二十一岁吗?”
  “对不起,先生,可我们有我们的——”“得啦,得啦,”我说。我早就琢磨好了。
  “给我来杯可口可乐。”他刚转身要走,我又把他叫了回来。“你能掺点儿甜酒什么的吗?”我问他,问得极其客气。“我可不能坐在这样庸俗的地方连一滴酒也不喝。你能掺点儿甜酒什么的吗?”
  “非常对不起,先生……”他说着,就走开了。我倒不怎么怪他。要是有人发现他们卖酒给年轻人喝,他们就要丢掉饭碗。而我又年轻得要命。
  我又开始跟邻桌上的三个巫婆做起媚眼来。主要当然是对那个金头发的,对其他两个完全是出于无奈。可我也没做得太过火。我只是不时地朝她们三个冷冷地那么瞅一眼。可她们三个见我这样,都象痴子似的格格笑起来。她们也许以为我太年轻,不该这样跟女人做媚眼,这使我火得要命——她们也许以为我要跟她们结婚什么的哩。她们这样做后,我本应该给她们泼瓢冷水的,可糟糕的是,我当时真想跳舞。有时候我非常想跳舞,当时凑巧正是这样的时候。因此突然间,我朝她们弯过身去说:“你们哪位姑娘想跳舞?”我问的时候口气并不冒失,事实上还十分温柔。可是真他妈的,她们把这也看成是一个惊人的举动。她们又开始格格笑起来。我不说玩话,她们是三个真正的痴子。“请吧,”我说。“我请你们三位轮流跟我跳舞。好不好?成吗?请吧!”我可真想跳舞呢。
  最后,那个金头发的站起来跟我跳舞了,因为谁也看得出我主要是在跟她讲话,我们两个于是进入舞池。我们一定,那两个傻瓜差点儿犯起歇斯底里来。我当然是实在没有办法,才跟她们这样的人打交道的。
  可那样做却很值得,这位金发女郎很会跳舞。
  她是我生平遇到过的跳舞跳得最好的姑娘之一。我不开玩笑,有些极傻极傻的姑娘真能在舞池上把你迷住。那般真正聪明的姑娘不是有一半时间想在舞池上带着你跳,就是压根儿不会跳舞,你最好的办法是干脆留在桌上跟她痛饮一醉。
  “你真能跳舞,”我对金发女郎说。“你真该去当个舞蹈家。我说的是心里话。我跟舞蹈家一起跳过舞,她还不及你一半哩。你可曾听说过玛可和米兰达没有?”
  “什么?”她说。她甚至都没在听我说话。她一直在东张西望。
  “我问你听说过玛可和米兰达没有?”
  “我不知道。不,我不知道。”
  “呃,他们是舞蹈家,尤其是那个女的。可她跳得并不太好。她把该做的一切都做了,可她跳得并不怎么好。你可知道一个跳舞跳得真正好的姑娘是怎么样的?”
  “你说什么?”她说。她甚至都没在听我说话。她的心思完全用在别的地方。

  “我问你可知道一个跳舞跳得真正好的姑娘是怎么样的?”
  “啊——啊。”
  “呃——关键就在于我搭在你背上的那只手底下。我要是手底下什么也感觉不到——没有脑袋,没有腿,没有脚,什么也没有——那么这姑娘才是真正会跳舞的。”
  可她并没在听。因此我有好一会儿工夫没搭理她。我们光是跳着舞。天哪,这个傻姑娘真能跳舞。布迪.辛格跟他的臭乐队正在演奏《就是这么回事》,可是连他们也没能把那曲子完全糟蹋掉。
  这是支了不起的歌曲。我们跳舞的时候,我没想玩什么花样——我最讨厌一个人在舞池上耍花样显本领——可我老带着她转来转去,而她也跟得很好。
  可笑的是,我本来还以为她也在欣赏跳舞呢,可突然间她说出了一句十分愚蠢的话。“我和我的女朋友昨天晚上看见了彼得.劳尔,”她说。“那个电影演员。他本人。正在买报纸。他真神气。”
  “你运气好,”我对她说。“你运气真好。你知道吗?”她真是个痴子。可真能跳舞。我忍不住在她笨脑瓜顶上吻了一下——你知道——正吻在那个笨地方。我吻了以后,她十分生气。
  “嗨!怎么回事?”
  “不。没什么。你真能跳舞,”我说。“我有个小妹妹,还在他妈的念小学四年级。你跳得简直跟她一样好,而她跳舞跳得比哪个活着的或者死去的人都好。”
  “说话留神点儿,你要是不介意的话。”
  倒真是个贵族小姐,嘿。一位女王,老天爷。
  “你们几位是打哪儿来的?”我问她。
  可她并没回答我。她正忙着东张西望,大概是看看老彼得.劳尔有没有在场,我揣摩。
  “你们几位是打哪儿来的?”我又问了一遍。
  “什么?”她说。
  “你们几位是打哪儿来的?你要是不高兴回答,就别回答。我不愿让你太紧张。”
  “西雅图,华盛顿州,”她说。她告诉我这话,象是给了我什么天大的恩惠似的。
  “你倒真是健谈,”我对她说。“你知道吗?”
  “什么?”
  我没再说下去。反正说了她也不懂。“要是他们演奏一个快步舞曲,你想跳会儿摇摆舞吗?不是那种粗俗的摇摆舞,不是那种跳跳蹦蹦的——而是那种轻松愉快的。只要一奏快步舞曲,那些老的、胖的全都会坐下,咱们的地方就宽敞啦。成不成?”
  “对我说来都无所谓。”她说。“嗨——你到底几岁啦?”
  不知什么缘故,这话使得我很恼火。“哦,天哪。
  别煞风景,”我说。“我才十二岁呢,老天爷。我的个儿长的特别高大。”
  “听着。我已跟你说了。我不爱听那样说话,”她说。“你要是再那样说话,我可以去跟我的女朋友一块儿坐着,你知道。”
  我象个疯子似的不住道歉,因为乐队已在奏一个快步舞曲了。她开始跟我一起跳起摇摆舞来——但只是轻松愉快的那种,不是粗俗的那种。她跳得真是好。你只要用手搭着她就成。她让我神魂颠倒了.我说的是心里话。我们一起坐下的时候,我有一半爱上她了。女人就是这样。只要她们做出什么漂亮的举动,尽管她们长的不漂亮,尽管她们有点儿愚蠢,你也会有一半爱上她们,接着你就会不知道自己他妈的身在何处。女人。老天爷,她们真能让你发疯。她们真的能。
  她们没请我过去坐到她们桌上——多半是因为她们太没知识——可我还是坐过去了。那个跟我一起跳舞的金发女郎叫作蓓尼丝什么的——我记不清是姓克拉伯斯还是克莱伯斯了。那两个特别丑的叫作马蒂和拉凡恩。我告诉她们我的名字叫吉姆.斯梯尔,当然是他妈的随口胡诌的。接着我想服她们谈些有意思的事,可那简直办不到。你于什么都得扯她们的胳膊。你也很难说她们三个中间到底那一个最傻。她们三个全都在这个混帐房间里不住地东张西望,好象希望看到一大群混帐电影明星随时闯进来似的。她们大概以为那些电惑明星一到纽约,都不去白鹳俱乐部或者爱尔.摩洛哥那类地方,反倒全都来到紫丁香厅。嗯,我差不多费了半个钟头,才打听出她们三个都在西雅图什么地方干活。

  她们全都在一家保险公司里工作。我问她们喜不喜欢那工作,可你以为能从这三个傻瓜嘴里听到什么聪明的回答吗?我本以为那两个丑的,马蒂和拉凡思,是姐妹俩,可我这么一问,却把她们两个都气坏啦。你看得出她们俩谁也不愿自己长的象对方,当然这也不能怪她们,不过仔细想来,倒也十分有趣。
  我轮流着跟她们三个全都跳了舞。那个叫拉凡思的丑姑娘跳的还不太坏,可另外那个叫马蒂的简直可怕极了。跟老马蒂跳舞,就好象抱着自由女神石像在舞池上拖来拖去。我这样拖着她转来转去的时候,唯一让自己作乐的办法是拿她取个笑儿。因此我告诉她说我刚在舞池那头看见了电影明星加莱.库拍。
  “哪儿?”她问我——兴奋得要命。“哪儿?”
  “唷,你正好错过了他。他刚出去。我刚才跟你说的时候,你干吗不马上回过头去呢?”
  她几乎停止跳舞,拼命从大家的头顶上望过去,想最后看他一眼。“唉!唉!”她说。我差点儿碎了她的心——真是差一点儿。我真后悔自己不该跟她开这个玩笑。有些人是不能开玩笑的,尽管他们有可笑的地方。
  可是最最好笑的还在后面。我们回到桌上以后,老马蒂就告诉其他两个说,加莱.库柏刚刚出去。嘿,老拉凡恩和蓓尼丝听了这话,差点儿都趋自杀。她们全都兴奋得要命,问马蒂看见了没有。
  老马蒂说他只隐约见了他一眼。我听了差点儿笑死。
  酒吧马上就要停止营业,所以我给她们每人要了两杯饮料,我自己也另外要了两杯可口可乐,这张混帐桌子上摆满了杯子。那个叫拉凡恩的丑姑娘不住地拿我取笑,因为我光喝可口可乐。她倒真富于幽默感。她和老马蒂只喝汤姆.柯林斯——还是在十二月中旬,我的天。她们除此之外不知道喝什么别的。那个金发女郎老德尼丝光喝掺水的威士忌。而且也真的喝得一滴不剩。三个人老是在寻找电影明星。她们很少讲话——甚至在她们彼此之间。老马蒂比起其余两个来,讲的话还算多些.她老是说着那种粗俗的、叫人脑烦的话,比如管厕所叫“小姑娘的房间”,看见布迪.辛格乐队里那个又老又糟的吹木箫的站起来呜呜吹了几下,就认为他吹的好得了不得。她还管那根木箫叫“甘草棒”。
  你说她粗俗不粗俗?另外那个叫拉凡恩的丑姑娘白以为非常俏皮。她老叫我打电话给我父亲,问问他今晚上在干什么。她还老问我父亲约了女朋友没有。这话整整问了四遍——她倒真是俏皮。那个金发女郎老蓓尼丝简直一句话也不说。每次我问她什么,她总是说“什么?”这样要不多久,会使你的神经受不了。
  突然间,她们喝完自己的酒,三个全都站起来冲着我说她们要去睡了。她们说明天一早还要到无线电城的音乐厅去看早场电影。我还想留她们多呆一会儿,可她们不肯,因此我们互相说了声再见。
  我对她们说我要是有机会到西雅图,一定去拜望她们,可我很怀疑自己说的话。我是说怀疑我自己会不会真的去拜望她们。
  加上香烟什么的,账单上共约十三元。我想,她们至少应该提出来付一部分帐款,就是在我坐到她们桌上去之前她们自己叫的那些饮料帐——我自然不会让她们付,可她们至少应该提一下。不过我并不在乎。她们实在太没知识了,她们还戴着那种又难看又花哨的帽子哩。还有,她们一早起来要去无线电城音乐厅看早场电影一事也让我十分懊丧。
  假如有人,比如说一个戴着极难看帽子的姑娘,老远来到纽约——还是从华盛顿州的西瞄图来的,老夫爷——结果却是一早起来去无线电城音乐厅看一场混帐的早场电影,那就会让我懊丧得受不了。只要她们不告诉我这一点,我宁肯请她们喝一百杯酒哩。
  她们一定,我也就离开了紫丁香厅。他们反正也快关门了,乐队已经离开很久了。首先,这类地方简直没法呆,除非有个跳舞跳得好的姑娘陪着你跳舞,或者除非那里的侍者让你买的不光是可口可乐,而是一些真正的饮料。世界上没有一个夜总会可以让你长久坐下去,除非你至少可以买点儿酒痛饮一醉,或者除非你是跟一个让你神魂颠倒的姑娘在一起。
或许您还会喜欢:
游思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1你无影无踪地向前奔涌,永恒的游思,哪里有你无形的冲击,哪里死水般的空间便会荡起粼粼的波光。是不是你的心儿神往着那在不可估量的寂寞里向你呼唤的爱人?你缠结的发辫散落,飘扬成暴风雨般的纷乱;你前行的路上火珠滚滚,犹如碎裂的项链落下串串火星,这是不是就因为你心情急迫,步履匆促?你疾行的步履把世界的尘土吻得甜美芬芳,把腐朽之物扫荡殆尽;你舞蹈的四肢是暴风雨的中心,把死亡的圣霖哗哗地摇落到生命之上, [点击阅读]
爱者之贻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石真译1沙杰汗①,你宁愿听任皇权消失,却希望使一滴爱的泪珠②永存。岁月无情,它毫不怜悯人的心灵,它嘲笑心灵因不肯忘却而徒劳挣扎。沙杰汗,你用美诱惑它,使它着迷而被俘,你给无形的死神戴上了永不凋谢的形象的王冠。静夜无声,你在情人耳边倾诉的悄悄私语已经镌刻在永恒沉默的白石上。 [点击阅读]
王子与贫儿
作者:佚名
章节:5 人气:2
摘要:爱德华:爱德华和汤姆这两个少年,是这篇故事的主角。他们两个人,由于偶然的巧合,不仅是同年同月同日生,而且两个人的面貌也很相似,但两个人的命运却有天壤之别。爱德华是英国的王子,汤姆则是个小乞丐。有一天,爱德华王子在宫苑里散步,看到一个卫兵正在怒责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由于同情心,他就带这少年进入王宫,想不到却因此发生一连串意想不到的事情,差一点几就丧失了英国王位的继承权。 [点击阅读]
盆景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从港口往市区方向走500米就到了宫岛市政府,其位于山脚下。该市政府是一座豪华的四层的钢筋水泥建筑,只有观光科是单独租用了宫岛港大厦的二楼作为办公地点。所有的外地游客都要通过这里才能进入宫岛,所以在这里办公是非常便捷的。当迁谷友里子走进观光科时,那里的职员们正心神不宁地担心着窗外的天气。“照这样下去,天气恐怕会大变。”野崎科长担心地说着,转过身来,看到友里子后挥挥手,“呀,你好。 [点击阅读]
真假亨特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2
摘要:我决定侦察悬崖上的城堡,救出被囚禁的德国同胞。我们要带的东西分量不轻,至少要带足三到四天的用品,包括干粮、马饲料、灯泡和长火炬。我们还给三个大油箱加足了燃油。所有这些用品,都是梅尔顿在同庄园主的买卖成交之前,向乌里斯商人订购的。事先,他还与尤马部落进行过谈判,把所有急需的东西交给他们运输。海格立斯对我说过,城堡周围的尤马部落有三百来人,四百多匹马。 [点击阅读]
笑面人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维克多-雨果于一八○二年二月二十六日诞生在法国东部伯桑松城。雨果的父亲,西吉斯贝尔-雨果,本是法国东部南锡一个木工的儿子,法国大革命时他是共和国军队的上尉,曾参加过意大利和西班牙战争,在拿破仑时期晋升为将级军官。雨果从童年起就在不停的旅游中度过,他的父亲西吉斯贝尔-雨果把妻子和孩子从一个驻扎地带到另一个驻扎地。 [点击阅读]
紫阳花日记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2
摘要:这可是一个完全偶然的机会发现的。实在是太偶然了。与其说是一般的偶然,更应该说不是单纯的偶然,而是好几个偶然的因素,巧上加巧碰在一起,就促成了这么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要说是促成,还不如说是完全没有想到的事情突然出现更准确。那天,川岛省吾也不知道怎么的,竟然会神使鬼差地躺在自己太太的床上休息。通常省吾都不在夫妻俩的主卧房睡觉,他在自己的书房安了一张床,平时基本上都在这张床上休息。 [点击阅读]
红花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贵志慢慢拉开她背后的拉链,让她的胸部更裸露,在洋装袖于被脱掉时,她还缩着肩协助配台。但,胸罩被拿掉的瞬间,她又不由自主交抱双臂了。虽明知终会被贵志为所欲为,冬子却不希望现在马上被碰触,至少,她要再多保留一些时候。三个月前的六月初,木之内冬子开始发觉在生理期前后有些微异的迹象。身高一百五十五公分、体重四十公斤的她身材瘦弱,对身体本就不太有自信,即使这样,最近几年却也从来没有过什么病痛。 [点击阅读]
罗亭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那是个静谧的夏天早晨。太阳已经高悬在明净的天空,可是田野里还闪烁着露珠。苏醒不久的山谷散发出阵阵清新的幽香。那片依然弥漫着潮气,尚未喧闹起来的树林里,只有赶早的小鸟在欢快地歌唱。缓缓倾斜的山坡上,自上到下长满了刚扬花的黑麦。山顶上,远远可以望见一座小小的村落。一位身穿白色薄纱连衣裙,头戴圆形草帽,手拿阳伞的少妇,正沿着狭窄的乡间小道向那座村庄走去。一名小厮远远跟在她后面。 [点击阅读]
藏金潭夺宝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圣诞!这是两个多么可亲、多么令人神往的字眼!我是说,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在哪个民族或哪个时代的语汇里,再也没有第二个如此深奥如此神圣的字眼,圣诞是年年都会到来的普普通通的节庆日子,是全家快乐的团聚、小孩充满喜悦的日子。有的人从内心深处发出真诚的呼唤:“过去和现在的耶稣基督,你永远在我们心中!”有的人情不自禁地亮起歌喉或至少让他的孩子们唱起欢乐颂:世界走向毁灭时,基督诞生到世界。 [点击阅读]
诺贝尔的囚徒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本书何以成为20世纪的一部经典小说呢?它的主题既不是战争,也不是异化——这两者乃是20世纪里小说的主要题材。卡尔-杰拉西的《诺贝尔的囚徒》(Cantor’sDilemma)之所以堪称经典,是因为它首次真实地描写了科学家的生活和道德观念。而在刚刚过去的那个狂暴动荡的世纪里,科学技术是最富有创造力的领域。卡尔-杰拉西是一个极富叙事技巧的作家,又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大科学家——他自诩为“口服避孕药之母”。 [点击阅读]
追风筝的人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2
摘要:卡勒德·胡赛尼(KhaledHosseini),1965年生于喀布尔,后随父亲逃往美国。胡赛尼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执业。《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目前已由梦工厂改拍成电影。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