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你在高原 - 忆阿雅 第三章 外祖母的故事 2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2
  外祖母讲过这其中的奥秘,她说:那些小动物们固执地认为,只有找到了一户人家的阿雅才有最好的报应,它到来世的时候也才有可能转生为人。所以只要有机会为一户人家服务,那些小兽大都乐于去做,而且在林子里,在它们那一伙里,从此就成为极受尊敬的一种动物。它们一个个既遭受嫉妒又领受羡慕,走到哪里大伙儿都尾随着,用钦敬的目光望着它;它伏在地上解溲的时候,大伙儿也要站在一边观看;它爬过的树,大家都要试着爬一爬;它去过的地方,大家也都要去打个滚儿才舒服。
  外祖母说,那时候所有的大户人家都有自己的秘密,千万不要去问他们。因为知道底细的人很少,人们都普遍认为他们是靠自己的智慧、自己的双手才挣来了万贯家财的。实际上啊,那是因为他们在暗地里交往了一个神通广大的野物,这才能让他们不至于坐吃山空,一辈又一辈富得流油。外祖母说:交往任何野物都不如交往一只阿雅,它有多么聪灵、多么忠诚啊。有一个大户人家就交往了一只阿雅,当这家的老祖宗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的时候,就特意到阿雅的洞穴边上祷告了半天。他说自己是个善良的人,他的后一代也是善良的人;为了不让家道衰落,他求阿雅千万帮衬他的儿孙们,他们一代一代都忘不了它的恩情。就这样,老祖宗含着眼泪告别了小兽,不久也就死去了。谁都知道阿雅是个重信义的生灵,老祖宗将死的那一刻,人们都眼看着一个飘飘的少女样的影儿来到床前,它把芬芳的小嘴凑过来吻遍了老人。它吻过他的额头,又捧起他那双枯黄的手贴在脸上。人们睁大眼睛,却是一片迷离什么也看不清楚,只听到咂咂的亲嘴声。老人就在这快活的安慰中告别了人世。就在他死去的那一刻里,全家人都听到一阵哀哀的恸哭。这哭声在床边旋转着,升上屋梁,很久才飘向窗子,然后消逝在远处。大家都知道这是谁在哭。
  老祖宗走了,这个大户人家的另一个时代开始了。他的儿孙们,就像他们的老祖宗做过的那样,每天晚上在窗台放一个瓷碗,里面盛了半碗清水。他们都习惯了,也都知道,在半夜时分,将有一个小兽从很远很远噙来一颗金粒,将其吐在碗里。那时候所有人都要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只安静地睡自己的觉,不准起来偷看,更不准打扰……

  阿雅具有一种超凡的本领,它能够一口气跑到南山,在大山里找到常人辨认不出的金粒,然后再在天亮之前赶回来,把它吐到那个水碗里。黎明时分,这户人家年龄最大的人要早早起来,他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察看碗里的清水。如果有一颗金亮的小颗粒,他就高兴得手舞足蹈。当然有时候阿雅奔波一夜,最后还是找不到那颗金粒,可它的肚子已经饿极了,就不得不去搜寻一点儿东西吃,这样才能支撑着疲惫的身子奔回来。
  它在这条路上不知奔波了多少年,这些年里所能寻觅的范围越来越大,路也越跑越远。一开始只在周围的河汊里,后来就要向南,奔向那一座座高山了。它已经为这户人家采了一辈子金粒,所有的山溪沟坎差不多都寻遍了,如今不得不跑向更远更远的地方。但是在天亮时分如果还跑不回来,那也只得放弃这一次收获了。因为这是它的规矩:必须在太阳公公露出地面的那一刻,把一切事情全都做好。它有时沿着河畔往大海的方向奔跑——那里没有黄色的金粒;可是它惊喜地发现,那里有被河水冲刷出的白色金粒。在它眼里白金粒比黄金粒更为宝贵。于是它就噙着回来了。
  可惜这户人家的后代只认识黄金。他们认为如今落进水中的只是一些银白的沙石罢了。第一天早上,当那个人洗了手脸到窗前去端水碗时,发现了这颗白金就大失所望,一气之下把它泼到了地上。这一次他有点隐隐的惧怕,预感到有什么不祥的事情要发生。接连两天晚上,水碗里都只是一颗白金粒,他同样愤愤地把它泼掉了。
  最后这户人家终于骂起来。他们认为阿雅变心了,或许是被另一户人家收买了去,这会儿在存心嘲笑他们,糟蹋他们。开始的时候,主人在阿雅的洞穴那儿祷告,再到后来就是威吓。他说:“我们供养了你一辈子,想不到你这么坏,这么没有廉耻,如果再这样下去,我们就废了你的洞穴。你回到林子里、回到你那个半路做下手脚的新主子那里去吧。”
  当他这样说的时候,听到洞穴里传来了一阵泣哭。可他无动于衷,跺着脚,连连吐着说:“呸,呸,有脸哭哩。”

  第二天早晨,他到窗外去端那个水碗,发现里面空空的什么也没有了。
  隔了一天,他再去看水碗,发现清水里又一次有了那个银白闪亮的东西。他骂着,狠狠地把它泼到地上。这一天,这户人家的主人把全家老少都叫到一个角落里,互相使个眼色,然后提着铁锹,拿着木棒,悄悄地向屋子西面的草垛子围过去。那个草垛子是他们先人特意为小兽搭起来的,为了让它便于做窝挖穴。可是这会儿他们恨不能把那个草垛子点上,让烈火把那个负心的东西烤焦,只是因为怕它燃着大宅才没有那样做。他们想把它从洞穴里捉住——根据大户人家自己的原则,如果那个野物一旦变了心,就必须想办法把它铲除,不然的话会留下后患:它会把全部技能和心智都用到另一户人家,让他人暴富;或者它在一怒之下把这户人家所有的宝贵东西一点一点搬空。野物都有过人之处,说不定它还会使他们处处都不顺心,让媳妇生出一个怪胎,让孙子得个怪病,诸如此类等等。他们怀着既恐惧又仇恨的心情把那个草垛子包皮围起来。有人拿出一面小网,迅速地蒙住了洞口,接着就是用烟熏,用棍子捅。奇怪的是里面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后来他们干脆用锨挖起来。洞穴全部挖开了,那是一个长长的曲折的洞穴,最里面是圆圆的一个大窝,铺了细细的茸草。
  阿雅跑了,这个狡猾的东西早就听到了风声,它跑了。
  接上一连几个夜晚,他们都听到一个小姑娘在四周的林子里泣哭。他们听到了,心里什么都明白,恨恨地说:“哭去吧,你个不要脸的东西,没有人可怜你。”
  阿雅一夜一夜不能安睡,它哭啊哭啊,整个林子都笼罩在它的哭声里。这户人家只是恨着它,他们怎么能知道,当它失去了自己的主人时,双重的灾难就降临到它的身上了。一是它有巨大的委屈不能吐露,因为它没有一种语言可以和人沟通,简直是悲哀欲绝,恨不得把自己身上的毛发全部揪光。它有时一口气爬上一棵很高的大树,又猛地跳下来,想用这个办法来消解心头的愤懑。更大的不幸是,四周的伙伴们都开始嘲弄它,往它身上吐口水,说:再也不用神气了,小贱皮东西。它们骂它,往它身上扔土块,有一次还把一个死去的小老鼠扔到了它的鼻梁上。它忍受着一切,无心反抗,只长久地坐在那里望着西方落日。每到了太阳落下去的时候,它身上都有一阵冲动,因为往常它都是在这个时辰奔向南山,奔向河口,去那里搜寻一天的喜悦,再把收获小心愉快地投放到那个洁净的水碗里。可这会儿它不能去了。它千辛万苦寻来、含在口中的白色金粒吐给谁呢?它不愿背叛这个人家,永远也不。它想起了与这户人家久远的友谊,想起了他们相处的欢愉和幸福,想起它对老祖宗曾经发过的誓言:永远也不背叛他们。可是从今以后它再做些什么呢?最悲伤的莫过于这个时刻了。往日劳碌中它过得多么快活,简直什么都可以忘掉;它享受了整个林子的尊敬,它的愉快和甜蜜连星星也会嫉妒……它痛苦,犹豫,最后发现只有从事往日的劳动才能免除一切不幸和懊恼。于是它重新奔向了高山大河,重新噙起了白金。

  刚开始它还想找到那种令主人痴迷的黄色金粒,可它寻了一生,早已把遍地黄金寻个干净,真的再也找不到一粒了。它只得小心翼翼地噙着那颗白金粒,踏上了熟悉的归路。它又要迈进那户人家的门槛了,可是刚刚走近,就发现留给它的那个通路已经罩上了一张险恶的网。它身上像被烙铁烙了一样剧烈一抖,赶紧退回来。多么冒失啊,如果一不小心闯进去,就会被网上的暗扣给死死缚住。怎么办呢?它蹿上院墙,又小心地滑溜下来,然后跃上窗户——那个水碗还在。这一回它聪明了几分,先仔细观察:它发现水碗的下面、离水碗不远处,隐下了什么可疑的东西。那个东西它从来也没有看到过。它借着月光端量了许久,后来终于看懂了,那是一个弹力十足的铁夹子。也就是说,当它走近那个水碗的时候,铁夹子就要打下来,它就会被活活夹住。多么可怕啊,阿雅在窗台四周急急奔走,许久才战胜心中的恐惧。它有好几次想小心地绕开这些危险,把白色金粒吐到碗中的清水里,但还是忍住了。最后它只好噙着它的收获重新跑回了森林……
或许您还会喜欢:
黄雀记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简介为了保持遗照的“新鲜”,祖父年年都要拍遗照。某天,少年保润替祖父取遗照,从相馆拿错了照片,他看到了一张愤怒的少女的脸。他不知道是谁,却记住了这样一张脸。有个年年拍遗照、活腻透了的老头儿,是谁家有个嫌贫贱的儿媳都不愿意看到的。祖父的魂丢了,据说是最后一次拍照时化作青烟飞走了。丢魂而疯癫的祖父没事儿就去挖别家的树根,要找藏有祖先遗骨的手电筒。 [点击阅读]
余华《兄弟》
作者:余华
章节:70 人气:2
摘要:《兄弟》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李光头的父亲不怎么光彩地意外身亡,而同一天李光头出生。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挺身而出,帮助了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被后者视为恩人。几年后宋钢的母亲也亡故,李兰和宋凡平在互相帮助中相爱并结婚,虽然这场婚姻遭到了镇上人们的鄙夷和嘲弄,但两人依然相爱甚笃,而李光头和宋钢这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也十分投缘。 [点击阅读]
太阳黑子
作者:佚名
章节:56 人气:2
摘要:第一章一月光灰蒙蒙地照在黑色海滩上,最明亮的那一阵子,还不如一些夜泳的女孩的身体皎白闪耀。今天的潮水是二十一点,所以,环岛路沿路海滩夜泳的人很多。因为夜色掩护了天空的变脸,等游泳的人们感到海水、天水忽然密集交混,才恓惶地扑爬上岸。海滩上响起一片被雨打烂似的、此起彼伏的呼应声。高高的海岸线上,环岛路蜿蜒。三个男人闯过红胶质的人行道,拉开刚停在黑色车道上一辆的士车门。 [点击阅读]
繁花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内容简介《繁花》是一部地域小说,人物的行走,可找到“有形”地图的对应。这也是一部记忆小说,六十年代的少年旧梦,辐射广泛,处处人间烟火的斑斓记忆,九十年代的声色犬马,是一场接一场的流水席,叙事在两个时空里频繁交替,传奇迭生,延伸了关于上海的“不一致”和错综复杂的局面,小心翼翼的嘲讽,咄咄逼人的漫画,暗藏上海的时尚与流行;昨日的遗漏, [点击阅读]
罗兰小语
作者:佚名
章节:74 人气:2
摘要:我流着泪写这些故事,为那把母“鸡”当做妈妈的孩子,为那被老师误解,被父母否定的孩子,为我们这一代失去了的天伦之乐。什么时候不再看到被亏待而流泪的孩子呢?什么时候重拾我们的天伦之乐呢? [点击阅读]
寻找罗麦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赵捷和李亦是好朋友。他们中学时不在一个学校,但每天下午放学之后及星期天,他们都同在市少年宫学习。赵捷学舞蹈,李亦学画。他们不知是在一个什么偶然的机会认识了,认识了就成了好朋友。渐渐地,赵捷开始经常去李亦家玩儿。李亦从小丧父,家里就他一个孩子,母亲拉扯着他长大。李亦刚上中学时,母亲改嫁。继父是个老实人,与李亦的母亲在一个工厂里,是工程师。李亦和继父不怎么说话;因为长大了,跟母亲之间的话也少了。 [点击阅读]
无爱承欢
作者:佚名
章节:66 人气:2
摘要:近日来,论轰动全港的新闻,莫过于厉氏掌权人厉仲谋争夺一名六岁男童监护权的官司。案子还未开庭就已闹得满城风雨。事件一头是商业帝国的王,另一头却是……吴桐?何许人?城中各大八卦周刊、商业期刊连篇累牍报道,媒体要挖吴桐背景,结果此人身家白如纸,七年前未毕业时曾在厉氏实习,除此之外,她与金融大鳄厉仲谋无半点交集。狗仔转而想从孩子那儿下手淘八卦,厉氏公关部公文扼令媒介朋友自制,不要去打扰孩子的生活。 [点击阅读]
沧浪之水
作者:佚名
章节:93 人气:2
摘要:故事梗概我在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一本薄书:《中国历代文化名人素描》。书第一页是孔子像,旁边写了“克己复礼,万世师表”八个字,是父亲的笔迹。还有屈原,“忠而见逐,情何以堪”;陶渊明,“富贵烟云,采菊亦乐”等一共12人。父亲在我出生那年被划为右派。他只是凭良心替同事讲了几句公道话。因此,他被赶出县中医院,带着我来到大山深处的三山坳村,当了一个乡村医生。 [点击阅读]
白客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2
摘要:不管是一摸二摸还是三摸,孔若君都出类拔萃名列前茅。但愿不要有人一看到“摸”字就发生龌龊的联想,特别是“摸”和数字连在一起更容易引起伪道学家的佯愤。如今上过学的人都知道一摸二摸三摸是重大考试前校方对学生应试水平进行摸底的简称,全称应为第一次摸底第二次摸底第三次摸底,简称一摸二摸三摸。 [点击阅读]
芙蓉镇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小说描写了1963—1979年间我国南方农村的社会风情,揭露了左倾思潮的危害,歌颂了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胜利。当三年困难时期结束,农村经济开始复苏时,胡玉青在粮站主任谷燕山和大队书记黎满庚支持下,在镇上摆起了米豆腐摊子,生意兴隆。 [点击阅读]
夜谭十记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不负十年寒窗苦读,我终于赢得一个“洋翰林”的尊号,在一所国立大学的中文系毕业了。当我穿上黑袈裟样的学士服,戴上吊须绦的学士方帽,走上台去,从我们的校长手里领来一张金光灿烂的毕业证书,真是趾高气扬、得意忘形,以为从此以后,摆在我面前的就是青云直路、鹏程万里了。 [点击阅读]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
作者:佚名
章节:49 人气:2
摘要:因为某些原因,我接触过很多精神病人。辩证点儿的说法是“至少在大多数人看来是精神病的人”。用词上我不想深究,这也不是必交的工作报告,就这么用吧。其实精神病人很好沟通,没想象的那么难。有相当数量的人逻辑上极为清晰——在他们自己的世界观里。当然,狂躁症的除外,那个得冒点儿风险——被打一类的,做好心理和生理准备就没大问题。我说的生理准备是逃跑。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