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群山回唱 - 第七章(5)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他告诉阿德尔,这是他头一次到阿富汗。他过去一直住在巴基斯坦的贾洛扎伊难民营,他也是在那儿出生的。他说贾洛扎伊就像一座城市,一个巨大的迷宫,有帐篷,有小泥屋,还有用塑料布和铝墙板搭的住所,一条条狭窄的过道让人辨不清东南西北,垃圾和粪便到处都是。它又像城中城,位于一座更大的城市的腹地。他和弟弟们都是在营里长大的。他是老大,比大弟弟年长三岁。他和弟弟们,还有母亲、父亲、奶奶一起,住一间小泥屋。他父亲叫伊克巴尔,奶奶叫帕尔瓦娜。在难民营的小巷子里,他和弟弟们学会了走路和说话。他们也在那儿上学。他在肮脏的街道上玩,玩棍子和生锈的旧自行车轱辘,和别的难民小孩一起到处瞎跑,一直玩到太阳落山,奶奶叫他回家。
  “我喜欢那儿。”他说,“我在那儿有朋友,我谁都认识。我们过得也不赖。我有个伯伯在美国,我爸同父异母的哥哥,阿卜杜拉。我从来没见过他。可他每隔几个月就给我们寄钱。这钱很管事儿。管很大的事儿。”
  “你们为什么走了?”
  “不走不行。巴基斯坦人关掉了难民营。他们说阿富汗人应该住在阿富汗。然后我伯伯的钱也收不到了。所以爸说,我们也回家吧,从头开始,反正塔利班已经过了边境,跑到巴基斯坦那边去了。他说我们是巴基斯坦的客人,待久了人家就不欢迎了。我真的很憋屈。这地方……”他摆了摆手,“这地方对我来说就是外国。营里那些小孩,那些到过阿富汗的怎么说?没一个有好话。”
  阿德尔想说,他明白吴拉姆的感受。他想告诉他,自己多么想念喀布尔,多么想念他的朋友,还有贾拉拉巴德那几个异母哥哥。可他又觉得吴拉姆会笑话他。于是他说:“是啊,这地方真是无聊死了。”

  吴拉姆还是笑了起来。“我可不觉得他们说的是这个意思。”他说。
  阿德尔懵懵懂懂地感到,自己遭到了谴责。
  吴拉姆吸了口香烟,吐出一串烟圈。他俩一起看着烟圈慢慢飘远,碎乱。
  “我爸跟我和我弟弟说过,他说:‘等着瞧,儿子们,等你们呼吸到沙德巴格的空气,喝上沙德巴格的水。’我爸他就是在这儿出生的,也是在这儿长大的。他说,‘你们从来没喝过这么清凉,这么甘甜的水,儿子们。’他老跟我们谈起沙德巴格,我猜他住在这儿的时候,这地方什么也不是,就是个小村子。他说有一种葡萄,只有沙德巴格种得出来,世界上别的地方都种不成。你会觉得他说的是天堂。”
  阿德尔问他现在住什么地方。吴拉姆扔掉烟头,仰起脸,看了看天,太阳照得他眯起了眼。“你知道磨坊那边有块空地吗?”
  “知道。”
  阿德尔等他接着说下去,可是往下就没了。
  “你住在野地里?”
  “暂时。”吴拉姆含含糊糊地说,“我们弄了个帐篷。”
  “你们在这儿没有亲戚吗?”
  “没有。他们不是死了,就是走了。对了,我爸有个舅舅在喀布尔。反正原先在那儿。谁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他是我奶奶的大哥,在那儿给有钱人家打工。可我猜,纳比和我奶奶已经有好几十年不来往了,我想怎么也有五十年了。他们实际上成了生人。我猜要是我爸真没办法了,他会去找他的。可他想先凭自己的本事,在这儿干点名堂出来。这是他的家。”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坐在树墩子上,看着果园里的树叶在热浪中颤抖。阿德尔想,每到夜晚,吴拉姆一家老小睡在帐篷里,四周都是野地里的蝎子和蛇。
  阿德尔不太明白,为什么到了最后,他跟吴拉姆讲了他和父母从喀布尔搬到这儿的原因。或者更确切地说,他无法给自己选出一个合适的理由。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想消除吴拉姆对他的成见,觉得他住在大房子里,所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或者这是由于校园里常见的争强好胜。也许是为了求得同情。他这样做是要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吗?他不知道。也许上述原因都有。阿德尔同样不知道,为什么让吴拉姆喜欢他好像很重要,他只是朦朦胧胧地感到,原因一定复杂得多,而不只是他常有的孤独和他对朋友的渴望。
  “我们搬到沙德巴格,是因为在喀布尔有人要杀我们。”他说,“有一天,一辆摩托车开到我们家,骑车的人拿枪对房子扫射。他跑了。可是感谢真主,我们没人受伤。”
  他不知道自己期待着怎样的反应,可是让他吃惊的是,吴拉姆什么反应也没有。他仍旧抬着头,在阳光下眯着眼睛。“对,我知道。”吴拉姆说。
  “你知道?”
  “你爸挖一下鼻孔人们都知道。”
  阿德尔看着他把空烟盒揉成一团,塞进牛仔裤的前兜。
  “他确实有很多敌人,你爸。”吴拉姆叹了口气。
  阿德尔知道这个。巴巴江跟他解释过,有些八十年代和他并肩战斗,抗击苏联的人已经变得既有权,又腐败。他说他们迷失了方向。他不肯加入他们的犯罪阴谋,所以他们一直在对他下黑手,散布虚假的、恶毒的谣言,来玷污他的名声。正因为如此,巴巴江总是想把阿德尔保护起来,比如说,他不允许家里有报纸,也不想让阿德尔看电视新闻或上网。

  吴拉姆凑近了说:“我还听说,他种东西很在行。”
  阿德尔耸耸肩。“你自己看吧。这才一二十亩果园。对了,在赫尔曼德还有棉花田,我猜是给工厂种的。”
  吴拉姆使劲盯着阿德尔的眼睛,慢慢地咧开嘴,露出那颗龋烂的虎牙,脸上浮起了笑容。“棉花。真有你的。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阿德尔有些摸不着头脑。他站起身,拍着球。“再赛一次,要不要?”
  “要!”
  “走。”
  “可是这一次,我打赌你一个球也进不了。”
  现在轮到阿德尔咧嘴笑了。“赌什么你说吧。”
  “很简单。这件齐达内。”
  “那如果我赢了……不对,等我赢了呢?”
  “我要是你,”吴拉姆说,“才不考虑不可能的事呢。”
  一场光芒四射的攻守大战。吴拉姆左接右挡,将阿德尔的射门一一扑住。脱掉球衣时,阿德尔觉得自己好蠢,被人合法地骗走了也许是他最珍爱的财产。他交出了球衣,惊恐地感到泪水烧灼着眼底,他拼命忍住了,没哭。
  最起码吴拉姆懂得人情世故,没当他的面就把它穿上。走之前,他回过头,龇牙一笑。“你爸,他不是真的一走三个月吧?”
  “明天我一定要把它赢回来。”阿德尔说,“赢回球衣。”
  “我可以考虑考虑。”
或许您还会喜欢:
男人这东西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对于性,少男们由于难以抑制自己而感到不安;与此同时,他们又抱有尝试性爱的愿望。因此,他们的实情是:置身于这两种互相矛盾的情感的夹缝中苦苦思索,闷闷不乐。无论男性还是女性,成长为响当当的人是极其不易的。在此,我们所说的“响当当的人”指的是无论在肉体还是在精神方面都健康且成熟的男人和女人。在成人之前,人,无一例外要逾越形形色色的障碍、壁垒。 [点击阅读]
秘密花园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玛丽·伦诺克斯被送到米瑟斯韦特庄园她舅舅那里,每个人都说没见过这么别扭的小孩。确实是这样。她的脸蛋瘦削,身材单薄,头发细薄,一脸不高兴。她的头发是黄色的,脸色也是黄的,因为她在印度出生,不是生这病就是得那病。她父亲在英国政府有个职务,他自己也总是生病。她母亲是个大美人,只关心宴会,想着和社交人物一起寻欢作乐。 [点击阅读]
罗杰疑案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弗拉尔斯太太于16日晚(星期四)离世而去。17日(星期五)早晨八点就有人来请我去。我也帮不了什么忙,因为她已死了好几个小时了。九点过几分我就回到了家。我取出钥匙打开了前门,故意在大厅里磨蹭了一会,不慌不忙地把帽子和风衣挂好,这些都是我用来抵御初秋晨寒的东西。说老实话,我当时的心情非常沮丧忧愁。我并不想装模作样地认为,我能够预料今后几周将要发生的事。 [点击阅读]
荡魂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由霸空港起飞的定期航班,于午后四时抵达东京羽田机场,羽田机场一片嘈杂,寺田绫子找到了机场大厅的公用电话亭。绫子身上带着拍摄完毕的胶卷,这种胶卷为深海摄影专用的胶卷,目前,只能在东洋冲印所冲印,绫子要找的冲洗师正巧不在,她只得提上行李朝单轨电车站走去。赶回调布市的私宅已是夜间了,这是一栋小巧别致的商品住宅。绫子走进房间后,立即打开所有的窗户,房间已紧闭了十来天,里面残留着夏天的湿气。 [点击阅读]
莫普拉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1846年①,当我在诺昂写《莫普拉》这部小说时,我记得,我刚刚为夫妇分居进行了辩护。在此之前,我曾同婚姻的弊端作过斗争,由于没有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也许让人以为我低估了婚姻的本质;然而在我看来,婚姻的道德原则恰恰是美好不过的——①原文如此,应为1836年。事实上,《莫普拉》这部小说由乔治-桑于1835年夏至1837年春写成,1837年4月至6月发表在《两世界杂志》上,同年出版单行本。 [点击阅读]
血字的研究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2
摘要: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 [点击阅读]
贵宾室的怪客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当浅见光彦决定乘坐“飞鸟”号豪华游轮去作环球航海旅游时,最吃惊的莫过于他自己了。“飞鸟”号是日本最大的豪华游轮,即使只住最便宜的“普通间”,作一次环球旅行所需的费用也大约要花上三百万日元。这是个几乎可以让浅见昏厥的数字。他一直认为这是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另一个世界的话题,所以,当乘坐“飞鸟”号真真切切地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浅见的感受就好像是在做一个不祥的梦。 [点击阅读]
雪国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2
摘要:【一】你好,川端康成自杀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没有牵挂的人了,为了美的事业,他穷尽了一生的心血,直到七十三岁高龄,还每周三次伏案写作。但他身体不好,创作与《雪国》齐名的《古都》后,住进了医院内科,多年持续不断用安眠药,从写作《古都》之前,就到了滥用的地步。 [点击阅读]
零的焦点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秋天,经人做媒,板根祯子和鹈原宪一订了婚。祯子二十六岁,鹈原三十六岁。年龄倒很相配,但社会上看来,结婚似乎晚了点。“三十六岁还打光棍,不知过去有过什么事?”提亲时,祯子的母亲最为介意。也许有过什么事,三十六岁还没有碰过女人,似乎说不过去。但媒人说绝对没有。好像是在撒谎。作为一男人,也太懦弱了。工作已经多年,置身于男人世界里的份子是这样想的。事实上,和女人完全没交往的男人,会叫人瞧不起。 [点击阅读]
霍桑短篇作品选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01牧师的黑面纱①①新英格兰缅因州约克县有位约瑟夫·穆迪牧师,约摸八十年前去世。他与这里所讲的胡珀牧师有相同的怪癖,引人注目。不过,他的面纱含义不同。年轻时,他因失手杀死一位好友,于是从那天直到死,都戴着面纱,不让人看到他面孔。——作者注一个寓言米尔福礼拜堂的门廊上,司事正忙着扯开钟绳。 [点击阅读]
饥饿游戏1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我睡醒的时候,床的另外半边冷冰冰的。我伸出手想试探一下波丽姆留在被子里的余温,结果只摸到了粗糙的帆布被单,她准是又做了噩梦,爬到妈妈被窝里去了。嗯,准没错。今天是收获节。我用胳膊支起身子,屋子里挺亮,正好看得见他们。小妹妹波丽姆侧身躺着,偎在妈妈怀里,她们的脸紧挨在一块儿。睡着的时候,妈妈看上去要年轻些,脸上尽管还是一样疲倦,可已经不那么憔悴了。 [点击阅读]
高尔夫球场的疑云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我知道有这么一则已为人所共知的铁事,它的大意是:一位年轻作家决心要把他的故事的开头写得独具一格、有声有色,想借此引起那些读腻了声色犬马之类文章的编辑们的注意,便写下了如下的句子:“‘该死!’公爵夫人说道。”真怪,我这故事的开头倒也是同一个形式.只不过说这句话的女士不是一位公爵夫人罢了。那是六月初的一天,我在巴黎刚办完了一些事务,正乘着早车回伦敦去。 [点击阅读]